发布时间:2023-09-09 08:30:14 关键字:北京小轿车报废年限,北京车辆报废标准,北京车辆报废流程,车辆报废
近日,国家发布了新的小型汽车报废年限规定,引起了广泛关注。对于车主来说,这个新规定意味着什么?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
北京小轿车报废年限有哪些新规定。
一、新规定内容
根据新规定,小型汽车的报废年限将逐步缩短。具体而言,2018年1月1日起,小型汽车的报废年限将从原来的15年缩短至10年。2020年1月1日起,小型汽车的报废年限将再次缩短至8年。
此外,新规定还规定了小型汽车的强制报废标准。如果小型汽车达到以下标准之一,车主必须将其强制报废:
1. 车辆达到报废年限;
2. 车辆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车身变形、车架折断等无法修复的损坏;
3. 车辆发生火灾、爆炸等事故,造成严重损坏;
4. 车辆经过鉴定,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。
北京车辆报废标准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。
北京车辆报废流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《机动车变更、过户、改装、停驶、报废审批申请表》一份,加盖车主印章;
②登记并审核申请,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对车辆查验认定,符合汽车报废标准,核发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
③车主持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;
④回收企业经查验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后将车辆解体,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,车架(底盘)要割断,并进行照相、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汪明》和支付残值;
⑤车主持《申请表》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查验、核对并签字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